各镇街、平台,区相关部门及各有关外贸企业:
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*疫情影响,部分境内外展会举办时间及方式均进行了调整。经区财*局、区商务局、区经信局、区科技局、区文创发展中心等部门会商后,年度重点展会决定在年度目录基础上作删减及新增,补助力度和标准按《余杭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财**策实施细则》(余商务〔〕9号)文件来执行。如遇*策调整,按 *策标准执行。
请各有关企业参照调整后的目录予以执行。目录中的展会如遇取消或者延期,费用不予退还的,在相关参展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年度申报;资料不齐的,延后申报补助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余杭区年度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
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杭州市余杭区财*局
年3月10日
*策细则摘要
根据区商务局、区财*局印发的《关于印发《余杭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财**策实施细则》的通知》(余商务〔〕9号)文件要求,列入区级境内重点展(含线上展及代参展)目录的展会享受以下*策:
区级境内重点展(含线上展及代参展)。按元/标摊的标准给予摊位费补助, 补助6个标摊。参展面积达36平方米及以上的,给予特装费50%的补助。以上补助额和企业年销售额挂钩,年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予申报,50万元≦销售额万元的,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;万元≦销售额万元的,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,销售额≧万元的,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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